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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松花湖诗词”征集评选活动启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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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6-19 13:07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“松花湖诗词”征集评选活动启事

中国历史文化名城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——吉林省吉林市境内的松花湖,是中国第三大人工湖,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,以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、四季分明的气候条件、明媚秀丽的湖光山色,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客。

为弘扬地域文化,歌颂美好江城,宣传推介旅游资源,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,由中共吉林市委、吉林市人民政府主办,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、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、江城日报社、吉林市广播电影电视局、吉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,吉林市诗词学会、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的“松花湖诗词”征集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开始征集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本次活动以歌咏松花湖为主题,旨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宣传推介松花湖秀美风光,提升吉林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
二、活动步骤
(一)征集评选:2013年5月16日至7月31日组织征集;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,组织专家采用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方式进行评选。
(二)刊登发表:征集作品择优在《长白山诗词》、《江城日报》、《江城晚报》和《松花江网》等媒体刊登、发表。
(三)颁奖表彰:2013年9月末举行颁奖仪式,与会获奖人员游览松花湖。
(四)结集出版: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结集出版《松花湖诗词》作品集。

三、征集要求
(一)作品体裁:旧体诗(诗、词、曲、赋)和新诗。
(二)作品要求:内容健康向上,紧紧围绕主题。旧体诗中的古体诗字数不限;近体诗须符合格律,新旧韵不限,但一首诗里不能混用,新韵须注明。
(三)格式要求:作品以作者姓名、作品为序,正文后标明诗词注释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。作品要用标准简化字,尽量避免生僻字。
(四)投稿要求:每人限投稿一次,注明“《松花湖诗词》应征作品”字样及作者姓名,杜绝抄袭或化名多投,文责自负。旧体诗每人限5首以内,赋不超过1篇,限1500字以内;新诗每人1首,限30行以内。

四、奖励办法
(一)旧体诗和新诗各设一等奖1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10名和优秀奖50名。特邀作品和评委作品入选《松花湖诗词》作品集,不参加评奖。
(二)一等奖奖金5000元,二等奖奖金3000元,三等奖奖金1000元,优秀奖奖品为《松花湖诗词》作品集一套,并为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。
“松花湖诗词”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版权,可复制、翻译、发行、汇编或演出。

五、征集方式   
(一)网络投稿
电子邮箱:lnjlscyjh2013@163.com。截稿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。
(二)纸质投稿
纸质投稿一式两份。一份署名,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。截稿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  
投稿地址:中共吉林市委宣传部文艺处(吉林市北京路86号市委3号楼209房间);邮编:132011。
联系人:冷志加 0432-62010505;李娜18604496117

注:吉林市松花湖相关信息资料详见“松花湖诗词”征集评选活动官方微博(http://t.qq.com/L19728657)。

吉林市“松花湖诗词”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
    2013年5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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